城市规划

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(2010-2030)

项目说明:

2010年项目

项目名称: 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(2010-2030)

委托单位:深山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

项目规模:468平方公里

项目简介:

背景

       2011年2月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深汕(尾)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的批复》(粤委〔2011〕11号文),要求将合作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新城区,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。为落实广东省委、省政府对合作区战略定位,指导合作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划建设,编制此规划,是编制其他规划的基本依据。

目标

       深汕特别合作区将建设成为全国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、全省先进制造业、旅游休闲和现代农业新兴基地、粤东重要经济增长极、现代化综合性新城。

创新

       1、以山海生态资源为背景,以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,以重点片区开发、重点项目建设为支撑,构建“两轴、一带”,形成“一中心、四组团”的总体空间布局。

       2、坚持城乡统筹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原则,严格保护合作区自然景观资源,构建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、安全的水利体系、绿色能源保障体系,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,突出城镇、乡村的各自特色。

特点

       本次规划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,以制度创新为基础,发挥合作区作为深汕合作的平台作用,抓住汕尾加入深莞惠一体化发展的机遇,以产业合作为重点,加快融入珠三角地区,全方位拓展区域合作共建的领域和范围,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和创新机制,促进区域联动发展。